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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予张津文等3名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逾期未复学的学生拟退学处理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10-23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)第三十条、《山东华宇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鲁华宇院政字[2017]150号)第四十条、《山东华宇工学院学生学籍异动办理细则》(鲁华宇院政字[2020] 41号)第十五条规定,

经核查,现有张津文(学号:20203230111,2020级高职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1班)、冯收(学号:20139080119,2013级五年一贯制机电一体化技术1班)、宋刚(学号:20161050308,2016级本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3班)等3名学生,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,视为放弃复学资格,应予退学处理。

现公示,公示期为5天(2023年10月23日—2023年10月27日),公示期满视为送达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致电0534-7023298,霍老师。

电气工程学院

2023年10月23日